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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699274434T)提交的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209-500230-04-05-874929)和《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丰都县三合街道,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3′28.20195″,北纬29°51′15.85145″。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2975.895m,包含两座连拱隧道765m1#隧道261m2#隧道504m)、一座桥梁794m(龙河三桥),道路等级属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总占地面积15.52hm2,其中,永久占地8.22hm2,临时占地7.30hm2。项目总挖方131.19m3(含表土剥离 2.88 万 m3),填方7.99m3(含表土利用 2.29 万 m3),余方 125.48 万 m3其中一般土石方 124.89 万 m3输至丰都县峡南溪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回填利用,表土 0.59 万 m3运至丰都县峡南溪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表土堆场用于绿化用土。工程总投资76538.6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1230.92万元。项目计划20241月开工,202612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52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14.74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69.86万元,方案新增244.888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78.56万元,植物措施0.99万元,监测措施38.79万元,临时措施67.44万元,独立费用24.75万元,基本预备费12.6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72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申请缴纳(社保非税科朱老师,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12

附件1

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委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区县

丰都县

项目规模

道路全长2975.895m

总投资(万元)

76538.65

土建投资(万元)

61230.92

动工时间

2024年1月

完工时间

2026年12月

设计水平年

2027年

工程占地(hm2)

15.52

永久占地(hm2)

8.22

临时占地(hm2)

7.3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28.30

3.42

0

124.89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丰都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河谷地貌区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5.5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2665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661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375m,透水铺装3148m2、截水沟1753m、排水沟1657m;方案新增:覆土15120m3、整地50400m2、表土剥离25680m3

主体已列:行道树266株、植草护坡50400m2

方案新增:彩条布20000m2

桥梁工程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670m3、覆土670m3、整地2900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900m2

方案新增:彩条布1000m2、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31m、临时排水沟22.5m、临时沉砂池1口

隧道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45m3

方案新增:彩条布500m2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方案新增:覆土600m3、整地3000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0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2m、临时沉砂池1口

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已列:恢复耕地3700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140m3、覆土6540m3、整地5400m2

主体已列:恢复林地5400m2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798m、临时沉砂池1口;方案新增:彩条布3000m2

表土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整地10342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0342m2

方案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323m、临时排水沟535m、临时沉砂池2口、彩条布1100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274.66;方案新增:78.56

主体设计:245.64;方案新增:0.99

主体已列:17.30;方案新增:67.4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814.748(新增投资:244.888)

独立费用(万元)

24.75

监理费(万元)

1.70

监测费(万元)

38.79

补偿费(元)

217280

分省措施费(万元)

0

分省补偿费(万元)

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翼

法定代表人

陈云升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

邮编

401120

邮编

408200

联系人及电话

孙菊/18225131843

联系人及电话

何波/13896622088

传真

023-6789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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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cqlhhb@163.com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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