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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6-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2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6-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2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丰都县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按照《丰都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丰委办〔202144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丰都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三、负责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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