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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5-00043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5〕52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5-00043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5〕52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丰都县人民政府公告(丰都府复〔2025〕52号)

王金隆:

你不服被申请人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所作5030001908682919号行政处罚决定提出的行政复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送达丰都府复〔2025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雪玉路255)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5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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