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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6〕46 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7-23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6〕46 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7-23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日常检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 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日常检查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计划执行

认真对照市局下达的日常检查计划,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要明确涉及各自领域的检查事项、对象范围、频次及比例,及时接收市局通过执法+监督应用系统下达的检查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实施检查。

二、规范检查方式

统一使用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开展行政检查,严格落实调用信用模型、扫码入企等要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已与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对接的业务系统(渝食安”“渝药安”“特种设备在线等),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各自领域对行政检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录入对应业务系统。

三、落实检查规范

严格执行《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做到规范、文明、公正检查。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在执法+监督应用系统接收市局下达的检查计划后,根据检查计划的具体要求和计划期限建立检查任务,并牵头开展实施检查。

四、加强统筹协调

县局法制科要及时传达县司法局对行政检查考核指标的解读工作,做好执法+监督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县局信用科要积极与市局企业处对接,做好行政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答行政检查工作中的疑难困惑。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做好各自领域计划的接收、任务的建立、检查的落实工作。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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