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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1-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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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3号)要求,我单位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对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要求,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围绕“补齐工作短板、打牢工作基础、全面规范提升”这条工作主线,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作出应有贡献。2020年,根据渝财行[2020]24号文件精神及项目资金情况,2020年开展了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我单位对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安排项目资金14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根据渝财行[2020]24号文件,财政下达市级资金14万元,专项用于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

截至今日,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级食品监督抽检1021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900批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月11日,成立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田波

副组长:谭晓玲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办公室,由谭晓玲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1月25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现场,按照市、县干部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检查项目依据,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20分,管理20分,产出与效益60分。项目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90分,绩效评级为“优”。其自评情况具体如下: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评分值表

序号

项目

投入

(20%)

管理

(20%)

产出与效益 (60%)

总分

(60%)

1

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

20

18

52

90

(一)投入

2020年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资金1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4万元。实际到位1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已使用14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资金类别 

项目安排资金

本年度情况

预算安排

实际到位

实际支出

本年度结余金额  (万元) ③=①-②

金额        (万元)

预算批复下达文号

金额(万元)①

到位率(%)

资金拨付文号及时间

金额   (万元)②

支出实现率(%)

市级财政资金


14

渝财行[2020]24号

14

100%

渝财行[2020]24号

14

100%

0

投入类指标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率、资金到位率进行考核。

根据评分细则,投入类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二)管理

管理类指标从业务制度完整性、财务制度完整性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20分,得分18分。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于安全监督,我单位建立了《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草拟了《丰都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节会期间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丰都县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与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在食品抽检过程中,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项目质量可控性有待加强,项目酌情扣2分。

对于资金管理,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我单位按制度执行。

(三)产出与效益

产出与效益类指标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60分,得分52分。

产出:完成市级食品监督抽检1029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900批次。

社会效益:提升了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保障,提升了食品生产单位的资质情况,促进监管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农产品合格证推进缓慢

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受传统影响,不习惯开具和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又因量大、品种多、销售主体广,监管工作量大,还因重庆市其他区县落实该项制度未跟上,外区县采购也少有,一时推动缓慢。

下一步,重点加强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主体中落实,同时在农贸市场和专卖店加大检查和宣传。

(二)使用食品“一单通”单据不规范

存在索取和保存不规范,往往没有装订;二是填写票据不规范,存在空白栏和简写食品名称。

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规范落实有关记录,并加大查处力度。

(三)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文书使用不规范

由于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事项较多,在实际检查中不方便检查人员查找内容,以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事项时填写不规范、检查结果没有在经营场所公示。

下一步将督促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乡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附件:市级食品监督抽检自评表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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