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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256 [ 发文字号 ] 丰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办企业专项小组〔202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减负;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256
[ 发文字号 ] 丰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办企业专项小组〔202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减负;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丰都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渝市监发〔2019〕98号)和全市优化开办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持续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实现全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开办企业效率,确立“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工作目标,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增效率、增便利,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1. 推行所有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个网站,进行一次填报,点击一次提交,即可完成开办企业申请,各相关部门后台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2. 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智能化。一是推行电子化,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点选,推动数据标准化建设,所有申请信息全部通过格式化数据字段形式填报,实现设立登记全流程电子化;二是推行无纸化,依托电子签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零见面”;三是推行智能化,依托人脸识别提供远程身份认证服务,申请人一次认证,认证结果各部门认可,增强系统界面友好度,完善填报自动填充和智能引导,提升申请人填报效率。

3.提供其他便利化服务。“一网通”平台在开办企业事项之外,额外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申请人有开户需求的,可通过该平台选择商业银行网点进行预约,与开办申请信息一并提交。

(二)全面升级改造开办企业综合窗口

1.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3个综合服务窗口,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社保局分别抽派1名在编工作人员,自带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务必于3月1日前到岗工作;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开办企业所有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企业单项服务窗口。

2.实行同一窗口进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发件等全部对外服务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即流转至后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申请人等候。审批完成后,由同一综合窗口一次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不符合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3.网上申请和窗口领取无缝衔接。对于通过“一网通”平台提交的开办企业申请,后台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通过短信和“一网通”平台实时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三)推行分时办理服务

新开办企业因业务需要仅办理营业执照和刻制印章,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优先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四)推行帮办引导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在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之外设置自助服务和办事等候区。县市场监管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3名素质高、态度好、责任心强的专职帮办人员,配备5套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帮办人员要做好引导辅助,积极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事项。县财政局要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的3名专职帮办人员,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所需的经费作为追加预算安排到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自助服务区、办事等候区和必要的办公桌椅、休息座椅、饮水机等。

(五)优化刻制印章服务

优化“一网通”平台印章制作单位、印章种类等在线选择功能,企业设立登记核准后,立即开始刻制印章,刻制完毕后由印章制作单位统一备案。

(六)优化发票申领服务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纳税人身份自动绑定、登记信息自动确认、票种自动核定,申领发票即时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符合标准的发票及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申领发票审批通过后,税务部门应在1小时内准备好发票、完成税控设备发放。

(七)优化就业社保登记

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社保登记,在“一网通”平台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共享由系统自动审核入库,人力社保部门自动办结就业社保登记,无需企业其他操作。

(八)实行材料共享复用

将开办企业各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切实减少申请材料。申请人一次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各部门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等共享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凡是企业设立登记时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开办流程中应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我县开办企业效率,所有人员、设备必须按照专题会议要求及时落实到位,人员要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轮岗、换岗。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全县优化开办企业牵头工作,以及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和营业执照发放。县公安局规范印章刻制行业的治安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人力社保局要做好就业社保登记相关工作。县税务局要做好申领发票相关审批及发票和税控设备发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帮办服务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综合窗口、自助服务区、发票和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的设置等。

(二)强化培训指导。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和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综合窗口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三)强化政策宣传。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通过自媒体、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和办事窗口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增强改革获得感。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督查办牵头对全县优化开办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同时,重点关注群众办事感受度,积极收集群众反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解决。

附件:丰都县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附件:

丰都县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切实提高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的设置和服务规范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综合窗口设置要求

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并在窗口标识牌上显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所有开办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座次的分配,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单项服务窗口。

1.窗口数量及人员、设备配备。县行政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量设置综合窗口2个。落实2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应配备电脑(加载“窗口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发,打印机、复印机由县财政保障经费,市场监管局配备)和实名办税智能终端(该设备由税务部门提供)。后台各审批部门根据业务需求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

2.自助服务区设置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应提供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场所。申办业务所需的电脑等设备由县财政保障经费。帮办员负责做好现场指引服务,指导申请人下载“渝快办”手机APP,完成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并引导申请人现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业务。

3.办事等候区设置要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办事等候区必要的休息座椅、饮用水,方便其等候休息。县市场监管局要设置相应宣传架,摆放相关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并配置自动叫号系统和电子显示屏等设备。

4.安全和保密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应按照相关安全和保密要求,配备单独的保管场所用于存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并为税控设备服务商入驻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服务专区后台提供便利。

“银行预约开户”等增值便利化服务,不纳入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业务事项。按照便民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单独设置“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窗口。

二、综合窗口业务范围

1.提供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开办企业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

2.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并交由后台审批部门办理;对不齐全的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3.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三、综合窗口流程规范

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选择受理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和就业社保登记服务。

1.申请材料:

开办企业提交材料共计5份,相同材料、近似表单不再重复收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材料包括: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材料

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和刻制印章,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2.业务流程:

目前,开办企业有两种申请模式:以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为主,网上预审模式为辅,在工作中应积极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

(1)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填报开办企业申请信息,并通过“渝快办”APP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市场监管部门核准通过,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营业执照交至综合窗口保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后台各单位启动印章刻制、发票准备及税控设备发行等程序→业务办理完成后,各单位分别将公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交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企业委托代理人到指定的综合窗口,进行人脸比对,签署《开办企业签收单》,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2)网上预审模式: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填报开办企业申请信息,并通过“渝快办”APP实名认证→市场监管部门预审通过设立登记→申请人打印预审通过后的设立登记材料,签字后交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核对资料齐全后,交后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请申请人现场等候→市场监管部门核准通过,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营业执照交至综合窗口保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综合窗口管理系统”,进行签收确认→后台各单位启动印章刻制、发票准备及税控设备发行等程序→业务办理完成后,各单位分别将公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交至综合窗口→申请人签署《开办企业签收单》,进行人脸比对,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以纸质材料现场申办登记的,综合窗口人员、帮办人员应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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