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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35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工委文〔2026〕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35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工委文〔2026〕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中共丰都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5年我委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中心组学习会议、生态环保专题会议的核心议题常学常研、笃行实干。严格对标中、市、县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紧扣“保护优先、源头减量、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工作总方针,聚焦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重点任务,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强化学习部署。主要负责人多次在中心组学习会议、生态环保专题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中、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我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委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突出位置,坚决扛起我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2025年累计召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班子会议、专题会议共7次,研究解决生态环保问题,推进相关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压实农业各领域环保责任,督促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榨菜废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长江“十年禁渔”等8个方面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持续改善我县农业生态环境。2025年带队开展环保检查13次,统筹做好名山街道重庆秀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污外溢事件应急处置,并部署后续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降低了事件影响。

3.加强工作保障。充分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和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和车辆等装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465万元,并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不断加强我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

(二)分管负责人履职情况

    1.强化贯彻部署。组织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组织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有序露天焚烧管控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事用火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榨菜初加工户环保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养殖场安全、环保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并督导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加强统筹协调。多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部署相关工作,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对接生态环保工作,确保我委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多次亲自组织、参与对乡镇(街道)的督查检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推动我县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向好。

3.抓好问题整改。认真组织落实上级交办问题整改,2025年每季度主动上报1个环保问题入库,其中1个成功纳入市级清单问题库;同时,扎实推进各类清单问题及入河排污口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共完成市级生态环保清单问题3个、县级生态环保清单问题1个、入河排污口整改验收销号7个,均已整改办结销号。

4.强化污染治理。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等行动,督促指导乡镇开展问题排查、整改。2025年,组织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检查300人次,对220家养殖场不定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露天焚烧巡查8787次,现场制止违规用火608起;同时强化执法追责,办理非法捕捞致渔业资源损害生态赔偿案件3起,共计索赔5645元,协助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0起,共计索赔72681元。

二、2025年度“环境质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5年我委涉及“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共17项,已全部完成。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编制2023年、2024年区(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提供涉农相关佐证资料,编制好2023年、2024年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2.多形式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完成情况: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8.15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学习《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宣传3次。同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25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

3.按照《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丰委发〔2022〕16号)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机制(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专题报告,信息公开,环境信访投诉及处置等)。

完成情况:严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5年县农业农村委主任谭明权召开班子会7次,学习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4.按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启动率达92%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结案率达92%以上。

完成情况:我委积极修复受损水生物资源,2025年办理非法捕捞导致渔业资源损害生态赔偿案件3起共计索赔5645元,协助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0起共计索赔72681元。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佐证资料。

6.启动“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开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推进20个“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县教委(1个)、县经济信息委(1个)、县住房城乡建委(1个)、县交通运输委(1个)、县农业农村委(10个)、县商务委(1个)、县文化旅游委(1个)、县卫生健康委(1个)、县机关事务中心(3个)),凝练一批典型经验或典型模式,构建“无废全民共建体系”。

完成情况:我委积极做好“无废乡村”创建工作,2025年全县共完成30个乡镇(街道)39个无废乡村建设任务。

7.新增农村环境整治村3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89.6%,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提供佐证资料,2025年我委投入1500万元实施30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4座农村公厕建设和1168个农村户厕改造。

8.配合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提供佐证资料,持续开展农业野生生物普查、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配合武汉水研所、西南大学开展科学监测5次,完成水产养殖检查42家次,水产抽样12个。

9.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342天,PM2.5浓度不超过32.0微克/立方米,不得出现重污染天气。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秸秆农事用火、露天焚烧检查指导工作,降低空气污染。2025年,我委成立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专班,对30个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100余次,组织各乡镇(街道)共开展秸秆禁烧和露天焚烧巡查8787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隐患656个,现场制止违规用火608起,依据村规民约或赋权乡镇执法查处12人共处罚金12500元。

10.完成全域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11.按照市级要求,完成中央土壤防治项目储备入库项目资金申报200万元。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年度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8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每季度开展核算。

完成情况:已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开展全县12个监测点全覆盖耕地质量监测,编写县域年度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14.长江洋渡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渠溪河木瓜洞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碧溪河斑竹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龙河安宁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赤溪河高跳登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化肥农药重点技术推广等农业面源污染技术培训128次,提升河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5.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并填报系统。继续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巴渝治水”系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填报。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指导水产养殖技术服务100余次,对63家养殖场开展专项检查,对开展化肥农药重点技术培训指导40余次,提升河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按照入河排污口分级监管要求,对纳入重庆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清单的排污口开展日常巡查及监测。“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100%,整治验收销号率达到100%。2025年6月底前,8条重要河流干流以外入河排污口实现监测100%,溯源100%,编制发布区县整治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50%的整治任务。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完成7个入河排污口整改验收销号的工作。

16.丰都县包鸾镇弹子台水库丰都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水质优于或等于Ⅲ类比例保持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检查300余次,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技术培训80余次,指导60畜禽养殖场(户)的技术服务,提升河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7.丰都县17个水功能区(国家级4个,区县级13个)水质达标率满足或优于87%。(其中三元镇滴水岩,三建镇大坝,社坛镇羊儿溪,龙孔镇黄金台,三合街道滚水坝和龙河入江口等6个水功能区达到三类水要求;双龙镇黑凼,保合镇松树河,龙孔镇东风水库和临江村,高家镇蒋家沟,三合街道汇南页岩砖厂和丰都自来水公司取水点以及善福桥,三建镇老厂坝,武平镇殷家坝,暨龙镇老龙洞等11个水功能区达到二类水要求)。

完成情况:已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00余次、对220家养殖场不定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提升河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环保意识不足。受传统种养观念和生活习惯影响,粗放生产、露天焚烧等陋习尚未根除,针对农村务农主体的宣传方式不够精准,教育引导时效有待提升。

(二)专业监管力量薄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业人才短缺,基层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滞后,对偏远区域、分散点位的监管覆盖存在盲区,难以满足常态化管控需求。

(三)设施运维与资金保障不足。部分环保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运维效率不高;治理资金过度依赖上级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健全,县级配套支撑有限。

(四)协同治理机制待优化。跨部门在执法监管、数据共享等方面联动不够顺畅,部分治理政策与农村实际衔接不紧密,差异化施策不足,治理合力未充分释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体系,细化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强化考核督导与跨部门协同联动,凝聚齐抓共管治理合力。

(二)深化污染治理。持续推广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技术,提升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环保设施提质增效,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三)强化监管能力。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升级执法装备,推广智慧监管手段,扩大监管覆盖范围,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绿色生产知识,健全公众参与和有奖举报机制,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五)夯实保障基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优化县级财政投入结构,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

  中共丰都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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