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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2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2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茅林沟村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茅林沟村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茅林沟村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

二、责任单位: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太平坝乡

四、建设内容:新建初加工厂房600平方米、中药材晒坝700平方米、管理房310平方米,种植大通草等中药材100亩,配套清洗切片烘烤设施1套,完善中药材初加工的功能分区等配套投入。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139万元,不足资金业主自筹。

六、有关要求:

你单位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徐小东;联系电话:15223561009

(此件公开发布)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1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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