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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3-00274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3-00274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品质,推动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县相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品质,促进我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源的综合利用,推动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有机肥推广示范力度,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着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施用,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经济效益。

二、绩效目标

2023年我县通过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实施有机肥推广的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平均每亩减少15%以上。同时发挥项目示范推广作用,充分调动和提高种植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减少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加快实现我县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的目标;引导种植户适度规模化,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推进我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地点及规模

(一)建设地点:在暨龙、保合、兴龙、仙女湖、龙孔、龙河、社坛、南天湖、虎威、名山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20个规模种植业主集中实施3877亩。

(二)补贴作物及面积。根据丰都县种植业现状,补贴作物主要为果树,花椒、粮油、蔬菜等。

四、项目实施业主、供货企业的确定及流程

1、补贴对象

通过县农业农村委公开遴选,确定我县10个乡镇(街道)20家规模种植户为实施业主(详见附表1)。凡是纳入范围的业主,一年内不重复享受相关实施内容。

2、实施的有机肥种类

商品有机肥(包括生物有机肥,下同):是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工厂化生产,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机肥-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20)等行业标准的有机物料。

凡以城市污泥、餐厨垃圾、烟囱粉尘、烟煤和无烟煤等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均不纳入补贴范围。

3、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

补贴单价为400元/吨。果树、花椒亩施在400kg以上;粮油作物商品有机肥亩施用量需在200kg以上。

4、程序及流程审核。

(1)申报和实施(2023年9月—11月)。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本方案补贴作物、区域、面积、对象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的具体实际,组织符合要求的使用者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申报表》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则由各乡镇(街道)和所在行政村组织使用者进行实施。

(2)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的确定

由县农业农村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商品有机肥企业公开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将所遴选的供货企业供补贴对象选择。本项目确定的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详见附表2)

(3)审核与验收(2023年11月—12月)。补贴对象使用统一采购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包括:①;使用者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②使用者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商品有机肥使用的佐证材料(有机肥使用台帐,调运单据、影像资料,如施用环节图片等);④所在行政乡镇(街道)对本区域内申报补贴的耕地面积及实施主体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报区县农业农村委审定。

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机肥审核验收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

五、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建设不少于3877亩的花椒、果树、粮油等作物有机肥施用示范片。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项目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

1、对花椒、果树、粮油等作物商品有机肥物化补贴共计45.26万元;

2、对申报企业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调查核查、验收评估、技术指导、审计决算、宣传培训等费用4.74万元。

六、项目职责与分工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县级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遴选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和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主体与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对接;开展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有机肥推广示范补贴政策的宣传,及时组织使用者申报,对申报主体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对实施主体购买和使用商品有机肥情况开展核查,指导农户科学施肥。

肥料供货企业: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供应的商品有机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该企业今后三年在全县范围内的供货资格。

项目实施主体:主动提高科学用肥水平,减少化肥使用量;建立用肥使用台帐;主动接受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补贴的实施主体,一经查实,取消该使用者今后三年所有农业相关项目申报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机肥补贴政策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快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推进我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县级-镇乡街-供货企业-使用者”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有机肥推广示范补贴试点协同工作机制。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制定和规范使用有机肥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广大种植户积极使用有机肥,并充分尊重使用者的自主选择权。建立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的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内容,要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如发现供货企业、补贴对象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

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确认表

序号

乡镇

地址

规模种植户/公司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作物

实施

面积
(亩)

实施

吨数(吨)

补助

金额

(万元)

1

暨龙镇

来凤社区

丰都县鑫塬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秦建勇

153******99

榨菜

200

40

1.6

2

保合镇

余家坝村

保合镇余家坝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余时权

159******991

柑橘、桃树、榨菜

530

86

3.44

3

金盘村

丰都县椒旺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周江

155******08

花椒

100

40

1.6

4

兴龙镇

先锋村桃子坝

重庆华实果业有限公司

刘伟

133******77

柑橘

170

68

2.72

5

仙女湖镇

卢家山村5组

丰都县轿子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孙祥

153******66

苹果桃

300

120

4.8

6

龙孔镇

大面场村8组

丰都县鹏佳果树专业合作社

冉宗权

134******83

柑橘

125

50

2

7

大面场村1组

丰都县新耕种植专业合作社

冉小兰

187******36

柑橘

157

62.5

2.5

8

凤凰村5组

丰都县玉武柑桔种植园

刘玉武

150******66

柑橘

115

46

1.84

9

龙河镇

毛天坝村4组

丰都县海文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熊文华

158******09

花椒

200

80

3.2

10

石堡村1组

丰都县圆凤养殖专业合作社

董云涛

199******43

蔬菜

295

59

2.36

11

石堡村1组

重庆市丰都县香子道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董红梅

177******26

蔬菜

380

75

3

12

毛天坝村3组

重庆勃枫乡村旅游有限公司

龚显云

177******33

榨菜

125

25

1

13

三磊子村5组

丰都县柴堡堡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杨勇

181******55

榨菜

200

40

1.6

14

洞庄坪村1组

丰都县涂溪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代春兰

137******77

李子

100

40

1.6

15

社坛镇

平安村

舒发林西瓜榨菜种植基地

舒发林

138******34

榨菜

200

40

1.6

16

南天湖镇

犁地坪村

丰都县石马岩猕猴桃种植股份合作社

程学云

135******68

猕猴桃

120

48

1.92

17

虎威镇

立石村2组

丰都县科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陈廷文

177******53

李子

100

40

1.6

18

红岩村5组

重庆市坤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杨晓辉

191******73

果桑

100

40

1.6

19

大池社区8组

丰都县金实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罗小刚

138******33

桃子

300

120

4.8

20

名山街道

古家店社区1组

丰都县赵村坝蔬菜种植场

陈太和

153******61

蔬菜

60

12

0.48

附表2:         

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供货企业明细表

企业名称

肥料种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庆丰泽园肥业有限公司

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

何平

185******00

重庆新旺满生物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机肥

蔡金击

185******19

丰都县乾坤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有机肥

徐乾华

134******79

丰都精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机肥

冉瑞祥

153******25

重庆拓阳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有机肥、有机肥

杨昌全

186******67

重庆沃特威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生物有机肥、有机肥

郭立顺

138******26

重庆天南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机肥

苏波

187******87

成都盖尔盖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机肥

邹憬南

135******00

重庆敖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机肥

庞林巧

157******09

重庆农神智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生物有机肥

邓安建

139******70

捷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机肥

邓通平

138******77

附表3:

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验收审核表

                  镇乡街(盖章)               

业主或农户

名称

负责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作物

种类

有机肥

种类

申报

数量

(吨)

核实

数量(吨)

申报

面积

(亩)

核实

面积

(亩)

  

镇乡(街道)负责人:                 联系电话                      验收核实人员: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叁份,报县农业农村委一份,镇乡(街道)一份,业主自留一份。

附表4:

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公示表

现对丰都县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以下实施主体的项目完成情况及财政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日至          日,如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反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业主或农户名称

作物种类

有机肥种类

使用数量(吨)

1

2

3


                                                                                  镇乡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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