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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7 | [ 发文字号 ] | 丰扶组发〔2021〕7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7 |
[ 发文字号 ] | 丰扶组发〔2021〕7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2 |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枣庄援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8185087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民政局、县文旅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为提高枣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丰都县东西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相关县领导同意,决定将2021年枣庄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落实。
一、分配资金额度。本次分配枣庄市援助资金2032.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二、及时下达项目。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分配的资金量和使用方向,与业主单位进一步核实核准具体建设内容,确保5月10日前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尽快启动援助项目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指导业主单位规范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行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并于5月16日前将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高燕,联系电话17729684052)。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拨付资金。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丰都县2021年枣庄市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5月6日
附件
丰都县2021年枣庄市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元:万元
序号 |
分配资金量 |
行业主管部门 |
使用方向 |
资金来源 |
1 |
40 |
县农业农村委 |
栗子乡优质大米加工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2 |
630 |
滕州脱毒马铃薯晚疫病防治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
3 |
10 |
农业科技人才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
4 |
310 |
县教委 |
栗子乡中小学整修提升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5 |
10 |
教师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
6 |
15 |
县卫生健康委 |
医生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7 |
50 |
“站立行动—髋膝关节置换”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
8 |
40 |
县委组织部 |
党政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9 |
67.9 |
县交通局 |
暨龙镇九龙泉村乡村道路改扩建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0 |
160 |
县商务委 |
消费协作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1 |
10 |
县民政局 |
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2 |
40 |
县残联 |
残疾人帮扶协作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3 |
200 |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
劳务协作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4 |
400 |
县文旅委 |
双路镇莲花洞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15 |
50 |
县妇联 |
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
枣庄市援助资金 |
合计 |
2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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