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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7 [ 发文字号 ] 丰扶组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7
[ 发文字号 ] 丰扶组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枣庄援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8185087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民政局、县文旅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为提高枣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丰都县东西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相关县领导同意,决定将2021年枣庄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落实。

一、分配资金额度。本次分配枣庄市援助资金2032.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二、及时下达项目。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分配的资金量和使用方向,与业主单位进一步核实核准具体建设内容,确保5月10日前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尽快启动援助项目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指导业主单位规范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行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并于5月16日前将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高燕,联系电话17729684052)。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拨付资金。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丰都县2021年枣庄市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5月6日

附件


丰都县2021年枣庄市援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元:万元

序号

分配资金量

行业主管部门

使用方向

资金来源

1

40

县农业农村委

栗子乡优质大米加工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2

630

滕州脱毒马铃薯晚疫病防治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3

10

农业科技人才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4

310

县教委

栗子乡中小学整修提升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5

10

教师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6

15

县卫生健康委

医生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7

50

“站立行动—髋膝关节置换”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8

40

县委组织部

党政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9

67.9

县交通局

暨龙镇九龙泉村乡村道路改扩建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0

160

县商务委

消费协作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1

10

县民政局

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2

40

县残联

残疾人帮扶协作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3

200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劳务协作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4

400

县文旅委

双路镇莲花洞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15

50

县妇联

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枣庄市援助资金

合计

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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