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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丰都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9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对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报名条件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丰都县范围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基本条件

1、作业能力。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硬件设施。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相关农业机具应符合农机安全规范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正常年检,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应持证上岗。

3、软件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为推动“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可以与主体合作,也可组织持证上岗的农机操作人员、符合安全的农机具参与。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的主体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村经济与改革科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农机具存放场地照片资料;农机具登记台账及年检佐证资料、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佐证资料;农业生产服务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农业生产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申报资料承诺书。

2、组织评审。我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评审达标的服务主体,拟定为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3、网上公示。将遴选结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目前正值我县水稻耕种时节,为更好的鼓励主体开展服务工作,在主体遴选与项目建设内容确定之前,各服务主体可以自愿向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申请水稻机耕、机插秧(含育秧)社会化服务报备,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做好服务相关记录及佐证资料,接受项目建设同等监管,对遴选确定的主体实施的纳入项目建设内容的机耕、机插秧(含育秧)服务实施补贴,未纳入的不予补贴。

联系人:胡文伶,联系电话:023-70606710。

附件: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

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一、申报表

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登记时间

主体类型

服务团队人数

农机手(个)

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时间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

服务范围

2023年服务面积(亩)

是否建立

管理制度

是否拖欠

民工工资

财务记账方式

(专职会计、代账、其他)

农业机械(台)

(分类别填写)

获得荣誉奖励等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发展历程、经营情况、服务内容、获得荣誉奖励等)

(二)服务环节介绍

(三)团队介绍

(若本表所留空格不够,可以续页)

二、其他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农机具存放场地照片资料;

3、农机具登记台账及年检佐证资料、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佐证资料

  4、农业生产服务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

  5、农业生产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6、申报资料承诺书。

申报资料承诺书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本单位承诺:向贵委提交的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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