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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丰都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9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对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报名条件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丰都县范围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基本条件
1、作业能力。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硬件设施。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相关农业机具应符合农机安全规范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正常年检,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应持证上岗。
3、软件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为推动“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可以与主体合作,也可组织持证上岗的农机操作人员、符合安全的农机具参与。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的主体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村经济与改革科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农机具存放场地照片资料;农机具登记台账及年检佐证资料、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佐证资料;农业生产服务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农业生产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申报资料承诺书。
2、组织评审。我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评审达标的服务主体,拟定为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3、网上公示。将遴选结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目前正值我县水稻耕种时节,为更好的鼓励主体开展服务工作,在主体遴选与项目建设内容确定之前,各服务主体可以自愿向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申请水稻机耕、机插秧(含育秧)社会化服务报备,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做好服务相关记录及佐证资料,接受项目建设同等监管,对遴选确定的主体实施的纳入项目建设内容的机耕、机插秧(含育秧)服务实施补贴,未纳入的不予补贴。
联系人:胡文伶,联系电话:023-70606710。
附件: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
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一、申报表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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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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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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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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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人数 |
农机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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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时间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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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2023年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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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 管理制度 |
是否拖欠 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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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记账方式 |
(专职会计、代账、其他) | ||
农业机械(台) |
(分类别填写) | ||
获得荣誉奖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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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发展历程、经营情况、服务内容、获得荣誉奖励等) (二)服务环节介绍 (三)团队介绍 (若本表所留空格不够,可以续页) |
二、其他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农机具存放场地照片资料;
3、农机具登记台账及年检佐证资料、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佐证资料
4、农业生产服务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
5、农业生产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6、申报资料承诺书。
申报资料承诺书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本单位承诺:向贵委提交的丰都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