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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2-0020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民政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2-0020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民政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现将《2022年村(居)务公开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民政局

2022725

(此件公开)

2022年村(居)务公开目录

全县村(居)务公开内容按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大类进行公开。

一、党务公开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主题党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保障党员权利、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强农惠农政策:扶贫项目及补助政策、乡村振兴项目及补助政策、农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等执行情况。

(二)国有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三)社会治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

(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征兵政策等执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内容

(一)强农惠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奖励补贴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土地征占用资金、种粮直接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水库移民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上级部门对口联系支持资金等使用情况。

(二)集体经济财务:村(社区)季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账),土地、厂房、水库(塘)、山林等承包及租赁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安装资金收支情况,单项工作、中心工作、突击工作、综合工作补助资金(奖励)分配情况,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

(三)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社区)干部待遇,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服务公开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村(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完成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公益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

(二)民主管理情况: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四议两公开、三事分流、一事一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村(社区)干部工作出勤天数及任务完成情况,村(社区)干部值班安排表;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情况等。

(三)服务群众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就业服务、卫生服务、环保服务、治安服务、志愿服务、扶贫济困服务等社区服务开展情况等。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五、规范公开要求

(一)公开时间:每月15日为全县统一的村(居)务公开日,各村(社区)要按期公开上月村(居)务工作情况。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事项应随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应及时公开。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

(二)公开方式:坚持实用、便民的原则,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全面公开村(居)务的内容。对辖区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村(社区),要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实行分片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通报、宣传资料、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实施公开。

(三)存档备案:村(社区)两委要将公开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并在公开后5日内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民政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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