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6-0006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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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丰都县民政局2025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 标准科学、 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精神,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6〕9号)要求,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5年度民政整体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5年度收到财政资金32905.35万元,实际使用30578.68万元,执行率93.76%。
(三)绩效目标。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确保全年累计开展救助20万人次以上;完善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立救助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着力实施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走访探视、学习辅导、亲情陪伴、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质量。解决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隐患及备案突出问题,提高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持续探索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机制;做好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成效,规范城区及城郊殡葬秩序。进一步推动区划管理行动展效,推动慈善事业工作见效,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实效,打造具有丰都辨识度的户外颁证基地,以“丰雨同行、相伴一生”婚俗文化馆为基地举行集体婚礼和颁证。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民政工作的近期改革与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指导、监督各社会团体规范管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居)委、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5.承办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更名的审批,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绘制。
6.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指导边界争议的调处。
7.指导实施全县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推进殡葬改革。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组织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11.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指导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和分配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和民政扶贫工作。
14. 组织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全年兜底保障城乡居民2.48万人,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补贴2.21亿元,兜底保障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一老一小”福祉提升。全县共有养老机构47家,床位3197张,入住老人1656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失能补贴999.76万元;建成老年食堂341个、养老互助会(站、点)236个;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43.1万元,作为区县代表2次在全国儿童工作视频会议作交流发言,创新“123456”困境儿童监护服务体系获评市级创新优秀案例,联动多方资源实现孤困儿童“一人一档一策”。三是社会事务优化服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万人次、1849.73万元;全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3484对,打造南天湖集体婚礼名片,新增丰都古城户外颁证点;全县共成立登记社会组织402个;全年支出慈善款物278.3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1.7万余人;全年福彩销售2834万元,同比增长1.8%;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32项。四是协同治理深化拓展。完成三建镇撤乡设镇后续工作及全县界线勘定;新命名乡村道路1780条;建立“三台账一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排查并完成问题整改63个,新建制度21项,推动办理民生实事21件。
1.城乡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截至2025年12月,城市低保3474人,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3018.2万元;农村低保16945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11415.7万元。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2025年1—12月,为4415名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共计5793万元。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025年1—12月,为63名孤儿、2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孤困儿童发放生活费共计643.1万元。
4.临时救助:2025年全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270人次,共计1896.3万元。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025年对35名孤儿、5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受教育权利,共计发放助学金81.24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5年12月城市低保3474人,农村低保16945人;特困对象4415名;孤儿6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0名;临时救助4270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3人次;孤儿助学3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54人。
2.质量指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年度指标稳步提高,2025年7月按要求及时执行了市级统一调整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提标标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率年度指标100%,全年完成100%,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时效指标: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年度指标按时发放,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社会效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充分保障,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承办全市地名管理现场会,相关工作均获市级最佳实践案例。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获全国“敬老文明号”,“银龄护丰苗”入选全市“银龄行动”重点品牌,双路镇马鞍山等2个社区跻身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单位。
5.可持续发展: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6.社会公众满意度: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9.38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基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力量匮乏,乡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多项业务,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应对复杂救助案例、政策解读等能力有待提升。婚俗、殡葬改革推进难度较大。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的救助体系,用好市级平台强化数字智治监管,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二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做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三是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深化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推进流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四是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专项服务水平。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登记服务创新,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提升火化率和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