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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丰都县社会福利院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0年度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了保障我院106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生活起居、生病护理得到照料,让他们生存有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文件规定“对不能自理三无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病护理服务”,我院于2019年10月向县财政局提出“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前期申请(部门预算)97.24万元,专项用于我院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生活费。

2.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11月我院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为依据立项失能半失能护工费97.24万元。2020年1月县财政局下达福彩资金97.24万元,我院按规定聘请18名护工为106名失能半失能三无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病护理服务,专款专项用于支付护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生活费。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0年1月23日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补助资金97.24万元(上级福彩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全年共使用97.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失能半失能护工费,绩效总目标是聘请18名护工为106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病护理服务, 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养老质量,让他们生存有尊严,晚年生活得到保障。绩效阶段性目标是资金专款专用,聘请18名护工,服务人数达到106人,按时足额完成补助,提高服务水平,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月15日,成立福利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尹利民

副组长:陶勇谋、刘治蓉

成  员:蒋明杰、邱芨翔、陈鹏 、谭张蓉、沈红梅、刘时英、张润英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1月16日,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该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20分,管理20分,产出与效益60分。

(一)投入

2020年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资金97.24万元(上级福彩金),资金到位率100%。投入类指标从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投入类指标满分20得分20分。

(二)管理

我院制定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将失能半失能护工费专项用于护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生活费,会计科目在“劳务费”中列支。我院每月对护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护理服务质量,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生存质量有所提升。因我院护工人员年龄偏高,部分未取得护理资格证,故在管理上酌情扣2分。

管理类指标从业务管理、账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管理类指标满分20分,得分18分。

(三)产出与效益

2020年,我院聘请18名护工为106名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照料服务。护工与介护老人的配比1:6,符合《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中护工与介护老人的配比不低于1:3的标准,养护任务完成率100%。老年福利项目提供养老服务,除满足106名失能特困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活照顾需求外,同时配备专职养老护理员为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了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和社会等需求,一定程度发挥了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职能,效益酌情扣2分。

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从介护老人数、护工配备人数、护工配备率、养护任务完成率、保障介护老人需求、提高养护专业水平6个指标进行考核。失能半失能护工费项目产出与效益指标满分60分,得分58分。

(四)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了预期项目绩效目标。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数量按年初现有人数申报,其他自理特困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状况难以把握,致使失能半失能人员需要护工人数有变化不能较好满足介护老人护理需求。

2.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需求多样化,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紧缺,养护能力与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未完善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二)意见或建议

1.建议将失能半失能护工费纳入年中调整预算,确保自理的难以把握身体状况的特困人员需要护理时能得到照料。

2.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绩效目标设置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护理服务类项目可设置:持证上岗率、培训合格率、服务专业化程度、受益对象精准度等。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0 年度)
评价层次:   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县级主管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类型:项目事中评价□项目事后评价
称:失能半失能护工费(公章)
项目承担单位:丰都县社会福利院(公章)
项目主管部门:丰都县民政局(公章)
填报日期   2021年 2 月 25 日
丰都县财政局  制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 尹利民 职务  院长 联系 电话 64580001
财务负责人 刘治蓉 职务  副院长 联系 电话 70600262
项目负责人 陶勇谋 职务  副院长 联系 电话 15683582171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参公事业单位□

非参公事业单位企业□
经费 来源 财政拨款
单位职能 收养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收容抚养社会上无法查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孤、残、弃等未成年人;为社区居家老人、留守儿童开展日间照料和上门救助服务 单位 人数 26
单位地址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路227号(雪玉路366号) 邮政 编码 408200
项目基本情况 立项依据 渝府发[2016]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项目性质 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已确定分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其他专项□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时间 开始:2020年 01月  实际时间 开始:2020年 01月 
完成:2020年 12月   完成:2020年 12月 
部门预算功能科目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年度绩效目标(定量目标) 绩效目标批复文号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参考标准 绩效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目标值完成比例

资金目标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当年预算数)×100%
100% 100% 100%
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100% 100% 100%
产出 数量目标 介护老人数 实际介护老人数
106 106 100%
护工配备人数 2020年度护工人数
18 18 100%
质量目标 养护任务完成率 ①养护完成率=(实际养护月度数/计划养护月度数)×100%。
100% 100% 100%
护工配备率 护工配备比=(护工上岗人数:介护老人数)达到规定标准。
大于1:3 1:6 100%
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 完成 未完成目标的原因
项目评价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   最低成本法□   公众评判法□         
其他评价方法:□               
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 本年度情况
预算安排 实际到位 实际支出 本年度结余金额(万元)   ③=①-②
金额(万元) 预算批复下达文号 金额(万元)① 到位率(%) 资金拨付文号及时间 金额(万元)② 支出实现率(%)
合 计
97.24
97.24 100% 渝财社[2019]170号 97.24 100% 0
财政资金小计








①中央财政资金








②市财政资金
97.24
97.24 100% 渝财社[2019]170号 97.24 100% 0
③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小计








①银行贷款








②自筹资金








③其他








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序号 具体支出内容 金额(万元)
1 聘请护工18名,护理106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款用于护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生活费。 97.24
合计
97.24
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目标分类)
二级指标
(分类细化)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内容)
评分标准
(绩效目标值)
权重 得分
投入(20%)
-本类指标和评分标准均可作为选用参考,部门(单位)可选用共性指标,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个性指标,或者对参考指标、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在一级指标下自行设置各个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
时效情况 项目实施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 ①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是否晚于计划月份。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的得满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内扣1分,比计划月份晚1个月以上不得分。 5% 5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5% 5
资金落实 预算执行率 ①预算执行率A=截至年末累计支出数/当年预算数。A=100%得满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5% 5
资金到位率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到位资金:2020年度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计划投入资金:2020年度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5% 5

管理(20%)
-本类指标和评分标准均可作为选用参考,部门(单位)可选用共性指标,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个性指标,或者对参考指标、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在一级指标下自行设置各个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7% 6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5%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3% 3
项目资金安全性 ①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2% 2
会计信息管理 信息完整性 ①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完整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 3
产出与效益(60%)
1、单位必须将期初设置的产出与效益类绩效目标全部编入此类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评价指标;
2、单项指标权重最高不得超过10%。
数量指标 介护老人数 ①实介护老人数:2020年度实际介护的老人数量。 10% 10
护工配备人数 ①护工配备人数:2020年度配备的护工人数 10% 10
质量指标 护工配备率 ①护工配备比=(护工上岗人数:介护老人数)不得低于1:3。 10% 10
养护任务完成率 ①养护任务完成率=(实际养护月度数/计划养护月度数)×100%。完成率大于10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养护月度数: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养护人员的月度数。
计划养护月度数:项目实施单位计划养护人员的月度数。
10% 10
效益指标 保障介护老人需求 ①保障介护老人医疗、护理等需求,养老有保障。 10% 9
提高养护专业水平 ①提高养护能力与专业水平,提高护介服务质量,保障老人医疗需求。 10% 9
总权重、评价总分 (S) 100% 96.00
评价 等级  优(S≧90)      □良(90﹥S≧80)     □中(80﹥S≧60)      □差(60<S)  

绩效评价结论
专   家   组  ︵   评 价   组   ︶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签字

























专家组(评价组)意见: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公章:
中介机构意见: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蒋明杰 联系电话:706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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