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10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函〔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10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函〔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2 |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青天村扩建老院子到乌烟冲水库“四好农村路”项目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的复函
青龙乡政府:
你府《关于青天村扩建老院子到乌烟冲水库“四好农村路”项目拟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的函》(青龙府函﹝2023﹞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使用你乡青天村集体林地0.6295公顷。其中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3114公顷,用材林林地0.0324公顷,能源林林地0.2857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1895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0238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4162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0.3314公顷,Ⅳ级0.3181公顷。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木使用权为个人。
二、同意该项目采伐林木面积0.1895公顷,采伐蓄积14.6立方米,树种:柏木2.3立方米、马尾松12.3立方米。采伐类型为其它采伐,采伐方式为特殊情况采伐,不纳入丰都县2023年度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林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实施作业,并在 2023年5月30日前采伐结束。
三、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搞好项目使用林地及林木等附作物的补偿工作;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加强对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发生。
丰都县林业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