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6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0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67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0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0 |
丰都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依据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丰委办〔2021〕44号),并结合“三定”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形成了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开: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非食用性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外来物种监督管理。
7.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9.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