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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关于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

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确定的程序,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已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1人,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名单

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6123日至2026129日。

三、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的形式向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反映。

(二)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如发现有泄愤报复、恶意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本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招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四、受理意见单位、电话

来函单位: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来函地址: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受理人:李治华

电话:023-70738579

邮政编码:40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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