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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丰都县林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协管和景区巡查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2022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重庆市籍户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6、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320日至3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所需材料:《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景区科现场报名。

(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中心分管工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三)聘用及待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根据现实条件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重庆市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交纳五险。

四、工作地点

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丰都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0738583


丰都县林业局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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