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丰都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根据丰都府办发〔201929号文件规定,丰都县林业局的职能职责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湿地保护工作、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丰都县林业局包括局本级,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科、生态建设科、行政许可科、法规监察科6个科室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参公单位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3个事业单位,即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林木种苗管理站、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6个,主要包括:丰都县林业局及丰都县森林公安局2个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丰都县三抚林场、楠木林场、七跃山林场和风景名胜管理中心4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4132.42万元,支出总计24132.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1.02万元、增加88.81%,主要原因是今年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332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2.46万元,增加87.13%,主要原因是今年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57.93万元,占99.69%;其他收入71.87万元,占0.3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2.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91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7.21万元,增加90.45%,主要原因是今年林业生态保护项目及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076.32万元,占29.59%;项目支出16837.69万元,占70.4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4.2万元,减少72.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中的584.2万元已在今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75.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18.55万元,增加89.42%。主要原因是今年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1.02万元,增加61.7%。主要原因是今年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8.08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略有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7.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3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2.48万元,增加66.1%。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96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6.07万元,减少91.4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基本支出与部分项目支出资金656.07万元已在今年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2.99万元,占5.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70.92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5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出或退休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5522.70万元,占28.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0.95万元,增加157.86%,主要原因是今年节能环保的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2254.43万元,占62.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0.28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及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较年初预算减少。

5)交通运输支出34.36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林场的车辆购置税用于林区公路建设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86.59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今年职工工资调标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37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5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51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9.56万元,增加484.62%,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财政拨入的三峡后续工作资金1282万元及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该资金全额用于名山、双桂山的基础设施建设。本年支出4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9.56万元,增加484.62%,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名山、双桂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0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森林公安警察大队今年公车保有量较去年减少了1辆,并且我部门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28.55%,主要原因是今年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减少1辆公务用车,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万元,下降23.20%,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减少1辆公务用车,并且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其他市、县林业部门的林业工作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53.9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26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29万元,下降36.18%,主要原因是今年按要求只统计了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减少1.36%,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培训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71%。主要用于采购自然保护区管护及林业工作的专项设备采购、造林工程采购、林业工程咨询、森林资源调查、公益林保险、生态护林员保险等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69329.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的项目执行率较低,已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有的能达到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退耕还林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新增退耕还林面积2.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6.5万亩。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15万元,执行数为4122.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新造退耕还林还草面积2.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6.5万亩;二是退耕还林工程地区覆盖数量达23个乡镇;三是造林面积合格率达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率仅为82%,项目实施月份晚于计划月份,项目完成率及项目及时率均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实施及补助申报。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工程

自评总分

87

主管部门

丰都县林业局

实施单位

各乡镇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015

5015

4122.81


82%

87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完成新增退耕还林面积2.5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6.5万亩。

完成新增退耕还林面积2.5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3.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5万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时效情况

项目实施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

90%

100%

2%

1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2.5万亩、23个乡镇、4万亩、6.5万亩

2.5万亩、23个乡镇、3.5万亩、5万亩

10%

8

产出数量

完成及时率

100%

80%

10%

8

产出质量

造林面积合格率

80%

85%

20%

20

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明确及完成率

100%

100%

5%

5

资金落实

成本控制度、资金到位率及资金使用率等

100%

82%

10%

8


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

资金合规性、安全性、有效性等

100%

100%

17%

1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带动增加相关产业总产值

2000万元

2000万元

6%

6

生态效益及项目持续影响

退耕还林对水土流失改善情况

明显

明显

9%

9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5%

5

说明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064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