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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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中共丰都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共丰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2020年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统筹严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更加坚强有力
1.强化学习,提升素养。教育工委、教委中心组坚持集中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机关职工学法每月1次,持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治教育以及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抓好“七五”普法规划收官落实,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我委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常规普法暨“莎姐”普法云课堂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了全面依法治县、依法治校浓烈氛围。
2.健全体系,运行规范。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工作的通知》,建立教育工委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教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教育工委书记、教委主任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教委机关由法规信访科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包括执行决策部署、认真学法受训、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守法履职、落实普法责任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党总支、支部,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党委、总支、支部履行本辖区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履行本辖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3.领导带头,引领推动。我委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教委主任办公会每次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要经济工作等决策部署时,都要坚持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把握中市县相关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最后才依法作出决策部署。委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讲法治课一次,每年在县委组织部主持下开展一次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定期召开教委班子成员及机关职工学法守法工作会,定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
4.强化监督,全面落实。教育工委、教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系统内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
二、抓重点强推进,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提速提质
(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保障。一是优化工作思路。根据中市县2020年普法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和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2020年法治教育工作要点》。二是建强工作队伍。我委专门设立了法规信访科,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和内部审计、普法教育等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依法治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成立了以教委班子成员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主任、直属学校校园长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校委员会,负责处理县教育系统全面依法治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各校园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工作。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学校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切实予以经费保障,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表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等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做好了接受“七五”普法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完善配套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学校治校章程。2019年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教职员工对本校《章程》广泛进行讨论修订,经所在学校法律顾问审查,报教委逐校审核,已批复107所校(园)学校《章程》,2020年又全面组织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制定本单位管理《章程》,现正接受教委聘请的律师团队进行全面修改,待教委审定后各级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按章施教。二是完善法治队伍制度。为学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通知》,结合工作需要,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学校工作的通知》,为全县97所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并对法制副校长上法制安全教育课等情况进行考核,将每年考核结果报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分校履职,由所在学校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教委按考核结果(90分为达标,不达标则按中标价×30%÷服务对象数×不达标数扣减)发放余下的30%合同经费。三是完善教育管理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到丰都中学、平都中学、水天坪学校、董家镇中心校、高镇中心校等建立“莎姐”工作室。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宋川检察长到丰都中学讲授开学第一课,副检察长徐革到平都中学进行防性侵主题授课等。建立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县新入职教职员工1000余人开展查询,被查询人员均未查出有犯罪前科。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小学、初中、高中落实《道德与法治》教育课时计划、教师、教材、经费等,并纳入课程考试。举办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等,提升干部教师法治素养。四是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管理和统筹推进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指导各相关科室、委直属事业单位具体业务范围内的自我审查工作,教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属事业单位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责任主体,分别负责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同协议的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办公室、法规信访科为县教委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承办机构,分别牵头负责文件签发、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审查、存量政策清理)等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五是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过错认定标准,严格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决策案卷制度。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教育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公开流程和公开范围。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加强和改进对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了2020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六是完善教育执法机制。先后制定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丰都县教育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教育行政执法制度。目前,我委有18人取得了重庆市教育行政执法资格,能够正常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三)突出宣传教育,提升普法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常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与德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全县教育系统,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既讲法治又讲德治,推动法治和德治工作落地生效,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意识,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创新教育体制机制,促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初制定《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并根据计划有序组织对《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学习。利用教育城域网以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栏等服务平台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在丰都中学等校安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公益警示宣传栏,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全县教育系统共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0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学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6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100余场次,利用媒体宣传报20余次,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达10万人次。三是在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与县委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原预防职务犯罪局、县交警大队、县禁毒大队、县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或组织联系沟通,共同搭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作机制。先后在职教中心等与县委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以案释法”青少年模拟法庭演练,在实验中学、丰都二中等与禁毒大队、县消防大队开展远离网吧、远离毒品、模拟逃生等安全演练活动,县实验小学、丰都一校等与县国税局合作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等。四是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五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及重庆市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目前已有64852名学生参加了全国宪法小卫士网上答题活动,10月29日至11月1日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选拔赛,实验小学获得小学组演讲赛二等等奖、高家镇中心校获得小学组知识赛一等奖,水天坪学校获得初中组演讲赛二等奖、平都中学获得初中组知识赛三等奖,丰二中获得高中组演讲赛二等奖、丰都中学获得高中组知识赛赛三等奖。
(四)聚焦载体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法律进校园力度更大。学校配有专(兼)职普法教师,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持续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已连续四年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和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二是普法载体作用明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丰都中学、实验小学等10所学校已被评定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已有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18所(因撤并学校现为96所);以创建德育示范学校为载体,促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落实。同时,把普法学习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绩效划拨、评先选优挂钩。三是学法守法成效明显。全县6000余名教职工每年均参加市县组织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考试,优秀率达98%,合格率达100%;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蔚然成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更加明显;强化行政执法“五清理、四规范”,规范了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多年来没有出现教育执法一件错案。四是依法实施疫情防控,确保校园平安。贯彻落实中央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先后印发了《丰都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肺炎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都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规范要点》《丰都县教育系统履行重大疫情防控责任个人责任书》《丰都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包片包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丰都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丰都县教育系统新冠疫情应急工作方案》《丰都县教育系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规范文件,发挥“小手拉大手”优势,依托“丰都教育”官微、家校徽信群、校园LED显示屏、短信通、工作简报等平台组建“线上、线下”防疫法治宣传矩阵,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做到尽量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餐、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等防控。实现师生防疫知识覆盖率达100%。
三、抓发展找差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教育系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事的意识还有差距,还需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二是队伍缺失。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兼职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置。三是力度不够。教育执法查处力度不够,特别是对社会教育培训、民办教育学校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抓整改促提升,大力推动教育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将依法治国理念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机融合,融会贯通到教育政策法治研究、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中。坚持和完善党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教委中心组学法议事制度,明确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完善依法治校在教育督导评估中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涉及宪法问题的有关审查、咨询等规定。贯彻执行中、市、县2021年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在全面修改完善民办学校《章程》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民)办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建设工作。
三是加力法律法规学习贯彻。继续开展教育依法行政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中小学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培训学习。继续以学习宪法为重点,特别突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带动《教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好“三月法治宣传月”“宪法日”“宪法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小学、初中、高中必须落实《道德与法治》教育课时计划、教师、教材、经费等,并纳入课程考核。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深化“莎姐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艺节目演出、法治手抄报和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五是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与公安、司法、人民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防联控,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莎姐”进校园等制度。健全涉及未成年人性侵、伤害等综合保护机制,完善“莎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教矫治、心理疏导、犯罪预防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防止毒品、邪教、传销等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