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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1479 | [ 发文字号 ] | 丰交发〔20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1479 |
[ 发文字号 ] | 丰交发〔20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1 |
丰都县交通局关于丰都县S204梁彭路K171+340等4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的批复
县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丰都县S204梁彭路K171+340等4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的请示》丰公路文〔2020〕5号文件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现结合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
你中心提交的《丰都县S204垫武路K171+340等4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较齐全,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丰都县S204梁彭路K171+340等4处灾毁恢复重建点分别位于S204梁彭路K171+340处、K173+400处、K184+650处、K269+000处,共修建C20片石混凝土挡墙长191米。
三、建设时间
拟建开工之日起8个月。
四、施工图预算
丰都县S204梁彭路K171+340等4处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143.8104万元,其中建安费124.90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055万元。
五、其它事项
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按照《重庆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渝交委路〔2008〕33号)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在建设期间做好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工作及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确保该项目按期优质完成。
此复
附件:丰都县S205垫武路、S204梁彭路等6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交通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