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605 [ 发文字号 ] 丰交发〔2025〕3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605
[ 发文字号 ] 丰交发〔2025〕3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成立“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工作的通知》(渝交港〔2025〕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丰都县“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召     集   人:    唐守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召集人:    刘书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召 集  人:   章    烈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田    禾     县政府副县长

杨小芸     县政府副县长

杨    庆     县政府副县长

邓清华     县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       陈    玲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志娟     县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谭    勇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陈    才     县农业农村委工委委员、副主任

范一杰    县商务委党组成员、口岸物流中心主任

赵林基     丰都海事处副处长

唐中伟     长江丰都航道处副处长

李红军     长江高镇航道处处长

刘    雷     县港航海事中心主任

王海波     县工业集团副总经理

联  络   员:         陈    勇    县发展改革委粮食管理科负责人

陈    卓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科负责人

张小兵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邹    杰    县交通运输委运输科负责人

张红蓉    县农业农村委安全监管与品牌建设科负责人

易于琳    县商务委现代流通科科长

王    璐    丰都海事处海事监管科副科长

王绍东    长江丰都航道处航道科科长

张先驰    长江高镇航道处航道科科长

杨红艳    县港航海事中心运输科科长

王    瑜    县渝途公司经理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委,由县交通运输委邓清华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班日常运行工作,收集、调度、上报班轮开行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负责跟踪问效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委:牵头“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和船舶运力保障;负责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指导航运企业积极参与“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鼓励创新运营模式。

县经济信息委: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等通过“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进行矿石、煤炭、钢材等货物运输。

县财政局:配合研究论证“千里轻舟”货运班轮支持政策,适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统筹用好部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农业农村委: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等通过“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进行农产品运输。

县商务委:指导协调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外贸企业等通过“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进行商贸货物运输;继续执行水运物流支持政策,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优化调整。

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协调粮储及加工企业通过“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进行粮食、食用油等货物运输。

丰都海事处:加强班轮通航安全服务与保障,强化班轮动态监控;配合推广新能源船舶应用,推进“绿色航运”相关措施;指导港口强化班轮调度管理,落实“千里轻舟”八项海事服务特别措施。

长江丰都航道处:按照职能职责管理养护航道设施,保障通航安全等,落实“千里轻舟”八项海事服务特别措施。

长江高镇航道处:按照职能职责管理养护航道设施,保障通航安全,落实“千里轻舟”八项海事服务特别措施。

工业集团:指导协调国有航运企业积极参与“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工作和国有企业优先选择“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货物运输。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货源组织

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等部门要深入摸排区内适水货源,聚焦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商贸企业等主体,全面摸排运输需求,掌握货物品类、规模、流向,建立动态货源台账,并及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摸排情况和适水货源台账。二是各行业部门按“宜公则公、宜水则水”原则引导适水货物公水联运,推动上下水货源匹配;鼓励工业园区、生产企业与航运、港口企业协作,推行“量价捆绑,阶梯运价”,以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吸引货源。三是县交通运输委要加强对辖区港口企业督导,推进港口优先作业保障措施,对“千里轻舟”货运班轮优先靠泊、优先装卸。四是县交通运输委要结合辖区实际需求,统筹谋划“十五五”水运规划,完善港口码头布局,优化完善码头设施设备建设等。五是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辖区有需求的货主、航运企业及时在“千里轻舟”智慧平台登记注册(门户网站地址:https://qlqz.cq56.net/,微信小程序:搜索“千里轻舟货运班轮”)

(二)压实责任,严格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县交通运输委要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港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船舶运营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船舶、码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二是县交通运输委要督促企业强化船员、港口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班轮运输安全。三是县交通运输委要加强与重庆丰都海事处、丰都航道处、高镇航道处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航行安全。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统筹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开行工作,密切协同配合,确保高质效完成专班交办任务。

(三)工作专班不刻印章,由县交通运输委代章,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我要提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