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3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3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4 |
丰都县交通局关于2023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矿山)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督促重点货物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丰都县2023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货运车辆“双超”行为。
监督电话:023-70722323
附件:丰都县2023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矿山)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