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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05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05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8 |
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增加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第二批和第三批)的通知》(丰财建〔2019〕102号)调整下达“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05月经我县发改委批复决定,委托丰都县宏丰建设有限公司(原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对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进行升级改造,路线起于武平凼头丰石界,途径坝周村、新合场村,武平新场镇、周大湾村,止于暨龙镇韭菜堡,与S420相接。全长20.408公里,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于2020年1月下达2485939.95元,已使用2485939.95元,结余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4项,其中数量指标完成路基铺设20.4公里、完成道路硬化15.3公里。项目工程在建待验收。社会效益指标方便沿线居民出行,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社会公众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12月15日,成立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易文颀
副组长:甘黎明
成 员:陈小明
办公室设在建管科等。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12月25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工作要求、项目实施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S204梁彭路凼头至韭菜堡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资金248.59万元,其中:中市248.59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0万元,共计248.59万元,用于支付项目资金248.5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项目由丰都县宏丰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产出
完成路基铺设20.4公里、完成道路硬化15.3公里,项目在建待验收。
(四)效果
1、社会效益:项目竣工后,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能力。
2、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83.5分,评价等级为良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1.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
2.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三)意见或建议
1.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乡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