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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541 [ 发文字号 ] 丰交执罚质〔2023〕13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541
[ 发文字号 ] 丰交执罚质〔2023〕13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丰交执罚质〔2023〕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程**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 50023**********49X

处罚事由: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1000元

处罚机关: 丰都县交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3

结案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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