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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30504828143M/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丰供发〔2025〕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索引号 ] 12500230504828143M/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丰供发〔2025〕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关于印发《2025年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服中心公司,各服务主体:

    经社2025年第5次党组会审定,现将《2025年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抓细、务求实效。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供销总社渝供办发〔2025〕9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5月29日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会部署要求,为扎实开展好2025年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画好九宫格、拉深服务链、勇敢走出去”,提供有温度的价值服务,积攒服务口碑,提升市场化、组织化程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为小农户提供服务为主原则。

(三)目标任务。计划服务面积7.5万亩。

二、范围标准

(一)补助范围。财政资金重点用于粮作物水稻、油菜、小麦、玉米等)耕、种、防、收环节社会化服务补贴。

下列情况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对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主体,同时成立了服务组织,自己为自己服务或交叉服务的;二是服务主体申报后,由被服务对象自行完成服务环节,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三是在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四是纳入社会化服务黑名单的服务主体。

(二)补助标准。机耕补助不超过42/播种补助不超过17/,飞防补助不超过16/机收补助不超过33/亩。实施耕、种、防、收其中三个环节及以上的,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85元。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试点资金用于补助为小农户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采取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新农人+村集体合作种植模式的,视同为直接服务小农户)。在适宜农机服务地块和集中连片地块,原则上采用农机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生产托管。充分尊重小农户意愿,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围绕粮油类作物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将耕、种、防、收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服务作用,把有托管需求的小农户组织起来,盘活撂荒地,集中连片耕种,统一购买生产托管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服务组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将试点工作特别是飞防环节集中在粮油产业优势乡镇,整村整镇推进(对于小户飞防环节,作业确认单由所在地村委会盖章,社长签字)。

(二)规范服务流程。规范使用《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小户类、大户类、合作种植类),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服务过程中,要做好各类服务凭证收集留底,对服务合同、作业确认单进行公示,确保服务效果可量化、可评估、可验收、可审计。对本方案下达前已实施的服务环节,按要求完善资料,在“村村旺农服通”应用上传服务凭证。服务面积严格按耕0.35、种0.26、防0.13、收0.26系数折算亩数。

)强化利益联结。各服务主体要加强与属地乡镇政府的对接,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联结,助力强村富民服务主体应从服务收益中按照不低于3元/亩的标准,向村集体支付居间服务费(每个主体不少于1个村。推广“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新农人)+乡镇政府”的模式,参与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推广“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新农人)+村集体合作种植模式,由村集体组织农户以闲置土地入股,开展规模化合作种植,通过保底收益+农户务工收入+二次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调动村集体和农户的积极性,丰富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收入形成源

四、其他事项

(一)强化宣传。有效扩展丰都供销”LOGO覆盖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辨识度和影响力。

(二)强化引导。加强统筹协调和环节督导,认真开展服务主体(供销区域性农服务中心)和服务机手星级评价。

(三)严格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服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申报:一是确定的服务主体无正当理由没开展服务的;二是服务过程弄虚作假;三是服务质效出现重大问题。

(四)严格验收。各服务主体应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注重规矩规范,我社适时组织验收。

附件:2025年丰都供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计划表

序号

参与试点服务主体

服务作物

服务环节

任务面积(亩)

合计面积(亩)

1

保合镇供销社

水稻

耕、防、收

5500

18000

玉米

耕、防、收

3500

5000

油菜

耕、防、收

4000

2

三元镇供销社

水稻

耕、防、收

200

10700

玉米

耕、防、收

5500

5000

3

许明寺镇供销社

水稻

1000

11100

6000

1500

玉米

300

2300

4

兴龙镇供销社

水稻

1000

13000

6000

1000

玉米

5000

5

石柱农资公司丰都分公司

水稻

耕、防、收

1100

2200

玉米

耕、防、收

1100

6

瑞轩农业公司

水稻/玉米

20000

20000

总计面积(亩)

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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