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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1-000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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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购房税返还费项目 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附件2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购房税返还费项目

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3号)要求,我中心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确定对购房税返还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丰财[2020]25号文件和现行契税政策,保障购房税返还费项目的顺利完成,安排项目资金1870.83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2020年我县实现2700多户购房户契税返还兑付。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0年,我局购房税返还费项目总金额1870.83万元属县级民生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全部实现兑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实现全县2700多购房户的契税返还兑付。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3月1日,成立购房税返还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毛国红

副组长:秦宗银

成 员:代宇婷、朱美蓉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3月3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1.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购房税返还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20分,管理40分,产出与效益40分。项目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94分,绩效评级为“优”。其自评情况具体如下:

购房税返还费项目绩效得分表

项目

投入

(20%)

管理(40%)

产出与效益 (40%)

总分

(100%)

购房税返还费项目

20

38

37

95

(一)投入

2020年购房税返还项目资金1870.83万元,系县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1870.8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已使用1870.83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资金类别 

项目安排资金

本年度情况

预算安排

实际到位

实际支出

本年度结余金额       (万元)   ③=①-②

金额                           (万元)

预算批复下达文号

金额           (万元)①

到位率(%)

资金拨付文号及时间

金额                              (万元)②

支出实现率(%)

县级财政资金


1870.83

丰财[2020]25号

1870.83

100%

丰财[2020]25号 

1870.83

100%

0

投入类指标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率、资金到位率进行考核。

根据评分细则,投入类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1. 管理

管理类指标从业务制度完整性、财务制度完整性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8分。

对于项目,我局建立了《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审批资料,相关方案等,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项目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完善,项目质量可控性有待加强,项目酌情扣2分。

对于资金管理,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按制度执行。

  1. 产出与效益

产出与效益类指标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7分。

产出:2020年惠民政策成效显著,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县2700多购房户共返还契税1870.83万元,圆满的完成财政补贴契税返还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感受了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有力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经济效益:提升购房热度,促进经济增长。

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

环境效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购房户及主管单位满意度:达到100%。

(四)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精心组织,带头协调,联合审查机制出台;明确职责,政策落实到位;围绕中心,加大宣传,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兑现无误。

(二)存在问题

此项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的群众对政策不理解,我局工作人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沟通,耐心解释,热情服务。

(三)意见或建议

主动联系开发企业,督促其及时上报资料为购房户办理产权证;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严格执行返还标准,资金兑现到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乡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D-1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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