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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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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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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9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质矿产经费项目 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附件2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质矿产经费项目
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3号)要求,我中心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确定对地质矿产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近年来,我国矿业空前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是,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部分矿业权证矿不一致的现象是重要因素。根据丰财[2020]376号等文件,我局启动开展矿山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安排项目资金168.04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本次矿业权核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核查成果首先要能满足政府部门的需要,为政府部门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政策、加强矿业权科学管理、推进矿管政务公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核查成果以要能满足矿业权人的需要,为矿业权人制定勘查开采方案、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基础依据。我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对全县51个矿山进行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0年地质矿产经费由县级财政拨款168.04万元,全部到位,支付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完成全县矿山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3月1日,成立地质矿产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毛国红
副组长:秦宗银
成 员:代宇婷、朱美蓉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3月3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地质矿产经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20分,管理40分,产出与效益40分。项目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92分,绩效评级为“优”。其自评情况具体如下:
地质矿产经费项目绩效得分表
项目 |
投入 (20%) |
管理(40%) |
产出与效益 (40%) |
总分 (100%) |
地质矿产经费项目 |
20 |
38 |
34 |
92 |
(一)投入
2020年地质矿产经费项目资金168.04万元,系县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168.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已使用168.04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资金类别 |
项目安排资金 |
本年度情况 | |||||||
预算安排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本年度结余金额 (万元) ③=①-② | ||||||
金额 (万元) |
预算批复下达文号 |
金额 (万元)① |
到位率(%) |
资金拨付文号及时间 |
金额 (万元)② |
支出实现率(%) | |||
县级财政资金 |
168.04 |
丰财[2020]376号 |
168.04 |
100% |
丰财[2020]376号 |
168.04 |
100% |
0 |
投入类指标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率、资金到位率进行考核。
根据评分细则,投入类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管理
管理类指标从业务制度完整性、财务制度完整性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8分。
对于项目,我局建立了《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审批资料,相关方案等,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项目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完善,项目质量可控性有待加强,项目酌情扣2分。
对于资金管理,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按制度执行。
产出与效益
产出与效益类指标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4分。
产出:完成全县51个矿山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开展3家市级绿色矿山建设、1家市级典范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共同努力,我县已成功创建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
经济效益:储量动态检测,创造经济收益。
社会效益:保护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
环境效益:促进生态平衡。
矿山经营者及主管单位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满分为100分,自评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本次实地核查包括各级发证的所有有效的采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矿山存在不配合或者有意隐瞒违法行为时,应对此类行为拍照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讨论确认下一步核查方案。采矿权实地核查过程中预判发现矿山采掘活动将会发生违法或规行为,如矿山企业已抵达边界,应及时提出预警。
存在问题
监管职能部门交叉;职责不够明确、矿山违法行为突出;预防、处罚机制不够健全、储量动态检测与储量管理未进行有效衔接。
(三)意见或建议
明确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原则,确定各方职责;积极落实实地核查制度,加强矿山企业问题的发现和处理;建立动态检测数据库,将动态检测工作与储量管理有机衔接。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乡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