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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0-004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0-004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

9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0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5、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16、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安全监管、信访稳定、规划和自然资源扶贫工作。

17、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8、承担丰都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管理基层所。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9个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7,11个基层国土所。 下设二级核算单位有城市规划展览馆、规划执法大队、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所、国土资源和房屋执法监察队,以及1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5.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5.33万元,比2019年增加284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83万元,比2019年增加98.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和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88.5万元,比2019年增加2748.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目增多,其他自然资源管理等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国土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测绘专项经费、村规划保护、土地出让工作经费等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8.01 万元2019年减少10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主要用于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移民补助以及其他支出等。

特别说明:本次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表中2019年预算数为3638.4万元,是原国土局、规划局及7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基层国土所的2019年预算合计数。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5.68万元,比2019年减少2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64.68 万元,比2019年减少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统一及划转,在本单位食堂接待以及接待次数减少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比2019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特别说明:本次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表中2019年预算数为167.33万元,是原国土局、规划局及7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基层国土所的2019年预算合计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增加,支出增加,且2020年交通补贴口径发生变化,2019年未纳入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8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代宇婷    联系方式:707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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