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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19-001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6-05 | [ 发布日期 ] | 2019-06-05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19-0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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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6-05 |
[ 发布日期 ] | 2019-06-05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公告
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湛普水厂工程建设场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公告
为了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湛普水厂项目建设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请项目业主、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开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评估报告的各项防治措施建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请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负责内设机构:地矿科
联系电话:70702538
丰都县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