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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2025年丰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不断细化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持续推动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公安局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他法定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大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政府信息226 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各类警情提示2502篇,打造“平安丰都”新媒体矩阵,整合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短视频48期,打造百万浏览量作品3条,累计阅读量超1000万次。一是多维发力,提升宣传传播效能。与市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推送工作亮点与典型事迹,全年在央级媒体发稿29篇、市、县级媒体发稿258篇,有效扩大公安宣传影响力。策化系列主题宣传,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4场,深入校园、企业、乡村宣讲41场,覆盖群众17万余人次。二是推进落实“川渝通办”各项举措。川渝通办”作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便利群众的又一服务举措。2025年以来,“川渝通办”事项中受理审核居民身份证首申、换领、补领 981件,开具户籍证明22件,临时身份证9张,川渝两地户口迁移660件,无违法犯罪记录43张。三是持续推动公安政务服务“网上办”。为推动更多公安业务事项“不见面办”,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从“见面办理”向“线上服务”转变,县公安局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积极运用网上受理业务渠道,依托于“渝快办”“警快办”“交管12123”APP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站办结”,真正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2025年以来,共受理网上公安业务28283 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1起自然人依申请公开申请,涉及交管业务办理回复事项。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定期对失效、过时的信息进行清理和标注。同时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加强“平安丰都”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管理,发布原创警务资讯、安全防范知识、典型案例,互动交流更加活跃。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开展的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内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7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457

行政强制

25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82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5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三是利用媒体进行互动交流和精准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对依申请公开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判和处置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县公安局一是将细化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指导和培训;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功能整合,提升便捷化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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