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2-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2-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9 |
丰都县公安局户政管理便民措施
一、坚持节假日受理服务。城区户籍派出所落实户籍窗口民警值班受理群众申报事项,农村户籍派出所设立登记台账,建立移交制度,安排当日值班民警接收群众申报户口登记材料,并认真整理登记,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登记台账及申请材料转交户籍窗口民警办理。
二、提供窗口延时服务。对当日已受理业务还未办理完结的,不受下班时间影响,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
三、坚持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群众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
四、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
五、坚持急事急办预约服务。落实24小时急事急办预约服务,各户籍窗口公布有预约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预约。
六、坚持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办理或送户口、居民身份证服务。
七、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各户籍窗口显著位置设有“老年人优先”标识,优先接待老年人;保留银行卡、现金等传统收费方式,方便无法使用线上支付方式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