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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5-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5-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重庆市公安部门2024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公安部门

1

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每本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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