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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丰都县公安局关于《注销户口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公规〔2022〕2号)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丰都县公安局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拟注销户口公告,催告相关申报义务人在公告期限内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因申报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丰都县公安局已依法将死亡人员户口(详见附件)予以注销。

因多方未能联系到死亡人员亲属,无法直接送达《死亡注销户口告知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死亡人员亲属或相关义务申报人交回被注销户口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户籍地派出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丰都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丰都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23-70686272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60号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户口人员名单                                                                                 


丰都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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