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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丰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扣留车辆强制报废处理的通告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对部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进行扣留,希望各当事人(车主)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到丰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县财政。希望广大知情人员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附件:拟强制报废处理车辆明细表



丰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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