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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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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丰都县公安局户口注销公告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公告时间:2026年2月28日

联系单位:丰都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23—70686272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60号

特此公告。

附件:拟依规注销户口名单


丰都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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