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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12 | [ 发文字号 ] | 丰公管办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12 |
[ 发文字号 ] | 丰公管办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9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高质高效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履约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内容及范围
(一)专项整治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参照政府投资管理的国有企业项目),重点针对通过公开招投标和交易中心摇号发包的施工类项目。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主要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整治。一是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二是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三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四是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情况;五是施工内容、施工措施及建设标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等。
(三)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县发改委: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各行业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负责项目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县住建委:负责房屋市政类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类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类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业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经信委:负责工业、能源等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专项整治相关票据等。
其他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具体负责本行业项目的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重点抽查阶段(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县发展改革委会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负责项目数量的10%随机抽查,检查内容见(附件2)。
第二阶段:行业自查阶段(2023年8月),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对本行业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2)。
第三阶段:整治查处阶段(2023年9月),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对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查处,并将整治查处汇总情况(附件3)于2023年9月底前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
三、专项整治要求
1.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附件1)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邮箱:454219072@qq.com。
2.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等,对本行业内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联系电话:70605345)
附件:
1.行业监管部门专项整治报送人员联系表;
2.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专项整治检查表;
3.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专项整治检查汇总表。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