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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8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30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8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30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0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批复
丰都县朝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丰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及《丰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等材料已收悉。现就丰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丰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306-500230-04-01-364492),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朝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名山街道大梨树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0千伏送出线路1回,总长度1.1公里,导线选用JKLGYJ-70/10,配置电流电压组合互感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以及配套的主辅设施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66.9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