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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50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50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9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湛普镇白水社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丰都县湛普镇白水社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3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湛普镇白水社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5-500230-04-01-414780)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丰都县湛普镇白水社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村文化广场周边及村落生态环境改善面积51636m²(其中院落绿化面积6053㎡,道路沿线生态修复面积24914㎡,植被补植面积20669㎡);人居环境改善69栋,建筑外立面风貌改造20271㎡,花椒文化展示墙532㎡,乡村文化宣传栏3个,垃圾分类点2个,标识牌15个;修建节水灌溉工程及园区道路提升改造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2510.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79.1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79.91万元,独立费用223.49万元,基本预备费228.25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2008.63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
8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