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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4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4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2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峡南溪路口路面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峡南溪路口路面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丰城建司文〔2023〕111号)收悉,为保障行车安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峡南溪路口路面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05-500230-04-01-485578)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三合街道峡南溪社区
四、建设性质
改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既有道路路面进行修复,拆除原有病害路面后,新铺沥青层1615m2,更换雨篦子4个,检查井加高6处,恢复标线标志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44.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6万元,其他费用5.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
1周
八、招投标
根据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节能减排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