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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2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8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2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8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3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三建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三建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对2023年三建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评审的函》(三建府函〔2023〕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三建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303-500230-04-01-602284)
二、项目法人
三建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三建乡绿春坝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五、概算总投资及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4.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9万元,预备费4.88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对口帮扶资金105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
5个月。
七、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八、招投标
项目发包按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