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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56 | [ 发文字号 ] | 丰公管办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56 |
[ 发文字号 ] | 丰公管办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1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通知
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国资事务中心:
根据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监管信息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精神,为全面掌握了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国资事务中心于每季度结束后3天内将相关交易信息报送至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政办公大楼三楼345办公室)。年度结束时要认真梳理总结当年工作情况,研究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并一并报送。
政府采购领域报送信息主要包括季度采购项目数(宗)、项目总金额、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数(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金额;国有资产交易报送信息主要包括季度交易项目数(宗)、项目总金额;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主要报送信息包括季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数(宗)、成交价款,季度矿业权出让数(宗)、成交金额。
二、加强综合监督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适时提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综合监管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国资事务中心等各个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监督领域的交易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县公管办采取独立检查或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人员进行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报县公管委。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