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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3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28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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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9 |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兴义镇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的批复
兴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丰都县兴义镇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兴义府函〔2022〕154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兴义镇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兴义镇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00230-04-01-644785)
二、项目法人
兴义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
兴义镇双桂场村、保家寺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整治山坪塘7口;整治渠道4.71km,其中土渠硬化长3.34km,石渠整治长1.10km;新建简易水厂1处,包括拆除原蓄水池重建沉淀池1座,新建消毒池和50m3清水池各1座,新建储物房12m2,新建1.0m宽人行便道80m。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72.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5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6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2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河北省对口支援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5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你单位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人数不低于23人,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17.31万元,占总投资10.04%。你单位要按照《丰都县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时间完善前期相关工作,及时开工建设,严格安全“三同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