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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2-0016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2〕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2-0016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2〕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6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龙河镇龙河河道场镇段水毁修复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龙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丰都县龙河镇龙河河道场镇段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河府函〔2022〕5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龙河镇龙河河道场镇段水毁修复工程,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龙河镇龙河河道场镇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203-500230-04-01-104706)
二、项目法人:龙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龙河镇观音寺社区、石仓坝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河道水毁修复堤防长度共计96.7m,其中上游段河道修复长度58.5m,下游段河道修复长度38.2m。上游段采用C25砼镇墩+C25钢筋砼面板护坡+C25砼路缘石+C25砼马道;下游段主要采用C25钢筋砼面板+锚杆护坡,以及C25砼挡墙+C25钢筋砼面板护坡。
五、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224.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3.37万元,临时工程费用17.77万元,基本预备费10.69万元,独立费用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水利发展资金。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投标:本项目按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镇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将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