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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43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16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43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16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5 |
关于丰都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托育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丰都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丰妇幼函〔20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5-500230-04-05-586406)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平都东路三支路164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新增托位150个。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教室、托管室、声乐感知室、美术室训练、阅读室、功能室、感统室、训练游戏室、开放式休息活动区等及配套设施,新增儿童型悬吊康复工作系统等设备共47台(套)。
五、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70.73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用91.89万元、设备购置费151.85万元、其他费用22.5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5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120.73万元。
六、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七、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和电气设备。
八、招投标: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招投标程序,本项目不公开招投标。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