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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0-013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2-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0-013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2-10 |
县发改委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全我委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单位及范围
1.检查单位:中石化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国电重庆丰都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丰都五洞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检查范围:页岩气长输管道丰都段维护,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等能源工程项目施工,政策性粮食储备、加工,仓储库建设。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重点在页岩气长输管道维护,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等能源工程项目施工运行及政策性粮食储备等方面进行巡查盯防,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将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检查内容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向从业人员说明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过程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规程。
3.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4.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至少向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1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市级安监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五、时间安排
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对页岩气长输管道维护、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等能源工程目施工及政策性粮食生产储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邓清华任组长,副主任何卫华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李鑫、秦国林、陈晓霞、赵建华、侯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能源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日常事务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执法轮训及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参加县应急管理局及有关专家组织的集中培训,强化我委安全执法人员执法教育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3.严格问责,确保效果。对执法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工作作风不实等原因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