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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68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68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提升我县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维持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委)会同丰都县交通局拟定了我县城区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就听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310月中下旬召开丰都县城区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设18名听证代表,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丰都县乘客代表8名,其中,6名采取自愿报名,并在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共同见证下,按随机选取方式产生;2名由县消协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3名,由县交通局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4.政协委员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5.政府相关部门及组织代表4名,由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市场监管局分别推荐1名产生;

6.专家学者代表1名,由县交通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并在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共同见证下,按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个,请县融媒体中心派员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代表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城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旁听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乘客代表和旁听人员,请于202391日至9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丰都县党政大楼341室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70606277)、扫描二维码(附件1)两种方式进行,任选一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3915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旁听人员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9月中下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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