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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9 |
关于丰都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比选承包商的公告
为有序推进丰都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根据丰都府办〔2020〕134号文件要求,由县发改委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丰都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一、基本条件
经县发改委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决定对《丰都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进行编制,委托人为丰都县发改委。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丰都县“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134号)要求,参照《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科学编制丰都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确保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承包商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承包商单位应具备承担本比选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编制规划相关资质。
(二)本项目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资信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报价函(报价须知:本次比选最高限价30万元,采取最低价中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设计成本、交通、人工、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措施等所有费用)。
(三)编制内容要求:严格按照丰都县政府“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思路要求,按照2020年11月25日“十四五”专项规划推进会会议精神,确保质量、深度、评审等内容。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在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与比选。
3.比选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报名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17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
比选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10:00
地点: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57会议室。
注意事项: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带好身份证和相关资料)
本公告在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0605349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党政办公大楼349室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