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051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2〕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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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2〕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林业局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三抚林场、县楠木林场、县七跃山林场: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1号),结合县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的函》(丰都林函〔2022〕12号),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部分专项资金39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详见附件1)。
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经济科目据实列报。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林业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2-01-07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