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7 |
丰财产业〔2021〕17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与清算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产业〔2021〕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31.40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在《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191号)中列支。
二、各满足项目拨付条件的相关企业,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向县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送县财政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所下达项目。企业收到财政拨款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丰都县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下达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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