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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2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2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丰财产业〔2021〕17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与清算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产业〔2021〕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31.40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在《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191号)中列支。

二、各满足项目拨付条件的相关企业,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向县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送县财政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所下达项目。企业收到财政拨款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丰都县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下达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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